提案竞赛的公平性反思
We Love Pitching: Chronicles of a Necessary Mess – Part 21
Nerdo执行创意总监Claus Cibils在系列文章第21部分中,深入探讨创意提案过程中的赢与输。他指出提案应是让不同创意观点真正交锋的公平竞争,而非走过场的筛选流程。当流程被简化,提案沦为表演,最终赢家可能只是最适应破碎流程的团队,而非拥有最强创意答案的团队。他呼吁保护一个具备清晰度、时间、沟通和创意交流的提案流程。
深度解读
比稿的胜负从来不只是“谁赢谁输”这么简单,真正值得追问的是:这场比稿到底奖励了什么?Nerdo 执行创意总监 Claus Cibils 在《We Love Pitching》系列第 21 篇中给出了一个尖锐判断——如果比稿流程本身是坏的,它依然能产出一个“赢家”,但那个赢家未必是最强的创意答案,而只是最能在破碎条件下活下来的那一个。
“There is losing. And then there is losing. One hurts the ego. The other feels like getting hit by a train full of clowns.”
Cibils 把“输”拆成了两种质地完全不同的体验。第一种是被更好的作品击败:项目出街后,片子确实更狠,想法更锋利,执行更扎实,对手找到了你没想到的那个点。这种输会刺痛自尊,但带着某种“受虐式的快感”,因为你服气。第二种输则完全不同——结果出来那一刻,你脑子里只有“WTF”,然后立刻把链接甩进团队群。想法比需求更小,执行比承诺更弱,结果根本没有回答 brief。这时候真正灼烧的问题是:这场比稿到底奖励了什么?我们当初在 pitch 的又是什么?
比稿的本质是一场“创意发酵”,不是一道筛选流程
Cibils 指出,比稿本应是一场竞争,目的是制造一个有意义的创意选择,而不是为了满足采购部门、法务部门,或者为了证明“我们确实走了一个流程”。不同团队面对同一个问题,会暴露出不同的直觉、不同的参考系、不同的风险偏好、不同的“项目尚未存在时的观看方式”。这些 POV 才是比稿存在的理由,而比稿必须让这些想法真正地打一架。
但行业里普遍的做法是把比稿当成一个过滤器:发 reel → 出 shortlist → kick-off call → 交 deck → 提案 → 一个决定。结束。Cibils 说,这不是伟大作品通常开始的方式。真正让一切“咔哒”一声对上的比稿是另一种版本:房间打开了,对话让想法变得更锋利,agency 在正确的位置上推了一把,客户说了一句改变整个方向的话,studio 看到了更好的切入方式,提案因为流程真的给了它机会而变得更强。这不是装饰,这是 Creative fermentation(创意发酵)。当这种互动消失,比稿就变成了一场表演——所有人都在假装评估想法,但让一个想法真正成立的一半要素已经被移出了房间。
赢家未必是最强创意,可能只是最扛造的那一个
比稿永远会加冕某个人,但这不意味着它找到了最强的创意答案。它可能只证明了谁更能在流程中存活下来。这是没人愿意承认的部分:一个坏掉的设置依然能产出赢家,奖励那个最有意愿、最有能力面不改色扛下不可能任务的人,或者奖励那个房间里早就认识的名字。
Cibils 提出了一个关键的前置问题:在赢家被选出之前,做决定的人应该能够为自己的选择辩护——为什么是这一个?是什么让这个想法成为对 brief 最强的回答?这是一场公平的战斗吗?注意,他列出的“不该是”的清单同样重要:不是“我们为什么喜欢它”,不是“为什么它感觉安全”,不是“为什么这个团队能扛住打击”,不是“为什么这是最容易说 yes 的选项”。
“We need to push for and protect a process with enough clarity, time, access, guidelines, and creative exchange so the best ideas can actually show up.”
如果想法在一个诚实的系统下赢得了选择,这个赢就有重量。如果不是,比稿可能产出了一个偏好,可能产出了动量,可能产出了所有人都觉得舒服的那个名字——但它没有产出一个任何人能真正站得住的创意决定。这就是 Cibils 所说的 Code 011:比稿必须是一场真实的、公平的战斗。比稿应该永远奖励最强的创意答案,而不是在破碎条件下最好的表演。
对从业者意味着什么:离开房间时该带走什么
Cibils 给出的行动清单很短,但每一条都指向流程伦理而非结果伦理:你可能不会赢下这一个,但你给了全部,而且这是一场好的战斗;你给了想法生长的空间;你给了每个人真正全力以赴的机会。赢家拿走一切——只有当想法、思考和流程让这个选择感觉是挣来的时,这句话才成立。
这对行业和从业者的意味是直接的。如果你是一个创意人,你需要区分“我输了”和“这个流程坏了”之间的差别,前者让你进步,后者让你消耗。如果你是一个决策者,你需要问自己:我是在奖励最强的创意答案,还是在奖励最让我舒服的选项?如果你是一个制片或流程设计者,你需要保护的是 clarity、time、access、guidelines、creative exchange 这五个变量,而不是保护一个“看起来专业”的过场。
Cibils 在文末写道:“WE LOVE PITCHING: Let’s change the way we play the game.” 这句话的潜台词是:比稿不是需要被废除的麻烦,而是一个需要被认真对待的创意机制。问题不在于比稿本身,而在于我们太不把它当回事。我们把它当成过滤器,它就会回报我们过滤器的结果——一个能活下来的赢家,而不是一个能站得住的创意决定。
